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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万全人,政府重要通告!丧葬以后不能这么办了!

    信息发布者:wjslzwgr1963927
    2019-11-18 19:01:25   转载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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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@万全人,政府重要通告!丧葬以后不能这么办了

    厚德万全 前天




   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

    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

    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

    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

    是避免山林火灾

    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的迫切要求

    是利民利国

    为了未来的大事要事


    殡葬改革

    2017年我市被民政部列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市,全国共25个试点地区,我市是全省唯一一家市级试点。前期,按照“试点先行、示范引导、整体推进”的思路,在公益性纪念堂、公益性纪念林、节地生态安葬、殡葬综合执法、村(社区 )红白理事会、殡葬服务提升、智慧墓园、“互联网+殡葬”等方面,试点先行,以点带面,递次推进,为全市推进殡葬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。为将殡葬改革推向深入,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决定,在全市推进殡葬改革,突出“文明、绿色、惠民、法治”主题,革除丧葬陋习,推进移风易俗,树立文明新风。11月5日上午,我市召开殡葬改革新闻发布会,正式发布张家口市人民政府《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》。    


    殡葬改革

    殡葬改革主要任务有哪些:


    严格实行火化。严格按照重新调整划分的火化区进行火化。凡在我市火化区域内死亡的居民,一律实行火化,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方,允许土葬,待条件成熟后再推行火化,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。


    规范丧葬环境。全面实施“一关闭四严禁”,即:关闭火化区域内所有棺材铺,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的寿衣店、石材店;严禁“二次装棺”;严禁坟头焚香烧纸、燃放鞭炮;严禁生产销售冥币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;严禁在居民区、城区街道、农村公共场所搭灵棚、请鼓匠、沿街游丧、搞迷信低俗活动。


    严禁散埋乱葬。所有骨灰集中安葬于经营性公墓、公益性公墓、公益性纪念堂、公益性纪念林或寄存在殡仪馆。严禁在沿铁路、沿公路、沿通航河道两侧,水源保护区、文物保护区、风景旅游区、住宅区和开发区等“三沿五区”违规土葬、散埋乱葬、违规建墓。


   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。倡导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、壁葬、河海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生态安葬方式,对选择采用生态安葬的,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贴。

    我市的火化区包括:


   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一章第四节的规定:人口稠密,耕地较少,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,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,允许土葬。


    我市的火化区包括:凡符合遗体火葬区划分条件的地方全部划为火化区;沿铁路、沿公路、沿通航河道两侧,水源保护区、文物保护区、风景旅游区、住宅区和开发区为火化区。


    殡葬改革的试点县(区)和单位是:


    宣化区

    万全区

    崇礼区

    下花园区

    涿鹿县

    张北县

    沽源县

    市殡仪馆

    人民公墓

    以上县(区)和单位进行公益性纪念堂和公益性公墓、乡村级公益性纪念堂和公益性纪念林、节地生态安葬、殡葬综合执法、村(社区)红白理事会、智慧墓园、互联网+殡葬等内容的试点。


    对党员、干部的要求:


    党员、干部要带头节俭办丧事,带头践行生态安葬,带头文明低碳祭扫,带头弘扬殡葬新风。


    在文明节俭办丧事方面,党员、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,不召开追悼会。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,要严格控制规模,力求节简,不得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,不得借机敛财收钱。

  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

    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


          为革除丧葬陋习,倡导移风易俗,树立文明新风,根据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《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在全市推进殡葬改革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      一、凡在我市火葬区域内死亡的城乡居民,遗体一律实行火葬。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。

          二、全面实施“一关闭四严禁”,即:在火葬区域内关闭所有棺材铺,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的寿衣店、石材店;严禁“二次装棺”;严禁坟头焚香烧纸、燃放鞭炮;严禁销售冥币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;严禁在居民区、城区街道、农村公共场所搭灵棚、请鼓匠、沿街游丧、搞迷信低俗活动。

          三、所有骨灰集中安葬于经营性公墓、公益性公墓、公益性纪念堂、公益性纪念林或寄存在殡仪馆。严禁在沿铁路、沿公路(包括县乡各级公路)、沿通航河道两侧,水源保护区、文物保护区、风景旅游区、住宅区(包括农村各村民居住点)和开发区违规土葬、散埋乱葬、违规建墓。上述禁葬区域内,原有的坟墓,逐步采取迁移、平坟、改卧碑、绿植遮挡的方式,限期完成全面治理。

          四、倡导生态葬,对采取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、壁葬、河海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生态安葬方式,政府予以补贴。

          五、积极引导群众厚养薄葬,丧事俭办,倡导文明低碳祭祀,提倡通过敬献鲜花、植树绿化、网络祭祀等形式缅怀故人。提倡城市居民到殡仪馆集中治丧。

          六、从党员、干部、公职人员做起,严格做到“四带头”,即:带头执行火葬政策;带头革除丧葬陋习,不搞封建迷信活动;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,倡导文明祭奠、低碳祭扫;带头宣传殡葬改革,加强对亲属、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,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。对违反殡葬改革规定、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丧葬活动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的公职人员,各级纪委监委、组织部门按照党纪、政纪严肃处理。

          七、对因丧葬活动扰乱社会治安、妨碍交通等行为,坚决予以查处;对制造、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,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;对拒绝、阻扰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、聚众闹事或侮辱、殴打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;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      八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。

          九、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,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举报的权利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。

          举报电话:0313—8056155特此通告。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张家口市人民政府 

    2019年9月26日

    原文如下: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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